陕西省辐射环境质量(2025年1-3季度)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5-00260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10-17

陕西省辐射环境质量(2025年1-3季度)

时间: 2025-10-17 18: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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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25年1-3季度,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氚、锶-90、铯-137、铯-134、钡-140和碘-131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二、环境γ辐射水平

1.环境γ辐射剂量率连续监测

我省10个大气辐射自动监测站环境γ辐射剂量率连续监测结果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监测结果详见表2-1。

表2-1  自动站环境γ辐射剂量率连续监测结果

城市

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

(纳戈瑞/小时)

西安市

62.8~140.1

宝鸡市

71.0~127.1

咸阳市

74.4~104.5

铜川市

73.9~127.0

渭南市

74.2~129.3

延安市

68.5~149.4

榆林市

82.9~122.1

汉中市

79.1~157.4

安康市

61.9~163.7

商洛市

67.9~116.7

范  围

61.9~163.7

2.环境γ辐射剂量率瞬时监测

我省116个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点位环境γ辐射剂量率瞬时监测结果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监测结果见表2-2。


表2-2 辐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瞬时)监测结果

城市

瞬时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

(纳戈瑞/小时)

西安市

62.79~101.88

宝鸡市

69.10~110.90

咸阳市

79.70~104.40

铜川市

68.00~105.00

渭南市

61.03~96.60

杨凌区

47.10~96.50

延安市

59.60~102.80

榆林市

46.80~103.10

汉中市

39.80~93.90

安康市

43.50~128.00

商洛市

39.30~124.20

范  围

39.30~128.00

3.环境γ辐射剂量率累积监测

我省27个累积剂量监测点位环境γ辐射剂量率累积监测结果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监测结果详见表2-3。

表2-3  环境γ辐射剂量率累积监测结果

城市

累积剂量监测的空气吸收剂量率范围

(纳戈瑞/小时)

西安市

74.60~100.10

宝鸡市

83.90~104.90

咸阳市

70.30~87.30

铜川市

63.00~93.00

渭南市

74.40~95.60

杨凌区

77.50~100.90

延安市

79.00~95.30

榆林市

72.50~124.10

汉中市

71.90~97.80

安康市

78.40~105.80

商洛市

62.60~111.20

范  围

62.60~124.10


三、空气

1.气溶胶

我省10个气溶胶监测点位天然放射性核素铍-7、钾-40、铅-210和镭-228活度浓度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碘-131、铯-134和钡-140活度浓度小于探测下限。监测结果详见表3-1。

表3-1  气溶胶γ能谱监测结果

城市

7Be

210Pb

40K

228Ra

131I

134Cs

137Cs

140Ba

微贝克/立方米

西安市

9010.22

643.39

149.39

13.01

<3.45

<1.67

<1.77

<5.93

宝鸡市

10304.29

731.51

186.80

20.90

<2.89

<1.55

<1.96

<6.52

咸阳市

3887.13

414.03

<16.34

<5.68

<2.09

<1.40

<1.42

<5.02

铜川市

6733.65

783.91

234.14

16.71

<2.53

<2.17

<1.80

<6.42

渭南市

5311.88

712.27

22.47

<5.40

<4.84

<1.69

<1.64

<8.01

延安市

8744.13

330.92

<20.85

7.32

<5.46

<1.85

<1.97

<9.18

榆林市

12734.73

929.07

461.95

36.93

<3.68

<2.04

<2.89

<7.70

汉中市

9701.86

1182.98

<12.67

<5.16

<3.18

<1.92

<1.73

<6.04

安康市

7741.45

969.66

16.89

3.85

<1.71

<0.93

<0.77

<3.20

商洛市

8179.87

556.45

<18.94

<6.83

<2.29

<2.11

<2.05

<5.50

注:放射性核素含量小于探测限,填写最小探测限(即<探测限值)。

2.沉降物

我省10个沉降物监测点位沉降物中总α、总β活度浓度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监测结果详见表3-2。

表3-2  沉降物监测结果

城市

总α

总β

贝克/天·平方米

西安市

0.01

0.02

宝鸡市

0.49

0.61

咸阳市

0.44

0.58

铜川市

0.59

0.65

渭南市

0.24

0.77

延安市

0.25

0.27

榆林市

0.52

2.00

汉中市

0.55

0.89

安康市

0.06

0.08

商洛市

0.14

0.25

3.空气中碘

我省10个气碘监测点位空气中气态碘-131和微粒碘-131均未检出。

四、水

1.地表水

我省长江、黄河流域中5个地表水监测点位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天然放射性核素铀和钍浓度、镭-226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且与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监测结果详见表4-1。

表4-1  地表水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范围

总α

贝克/升

0.07~0.13

总β

贝克/升

0.14~0.42

U

微克/升

0.95~6.47

Th

微克/升

未检出~0.26

226Ra

毫贝克/升

2.12~5.57

90Sr

毫贝克/升

3.82~8.37

137Cs

毫贝克/升

未检出~0.25

注:“-”表示不适用,“范围”为检出值统计结果。

2.饮用水水源地

我省43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水中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监测结果详见表4-2。

表4-2  饮用水水源地水放射性核素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单位

范围

总α

贝克/升

未检出~0.23

总β

贝克/升

0.05~0.18

注:“-”表示不适用,“范围”为检出值统计结果。

五、环境电磁辐射

我省166个电磁辐射人工监测点位环境中频率范围为0.1MHz-3000MHz的功率密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频率范围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监测结果详见表5-1。

表5-1  环境电磁辐射监测结果

地市

功率密度(微瓦/平方厘米)

西安市

0.01~0.22

宝鸡市

0.01~1.16

咸阳市

0.02~1.30

铜川市

未检出~0.60

渭南市

0.01~0.48

杨凌区

未检出~0.17

延安市

0.01~0.95

榆林市

0.12~1.43

汉中市

0.02~4.17

安康市

0.16~0.19

商洛市

0.05~0.68

范  围

未检出~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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