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川县永平镇枣林湾洗煤厂有关环境问题 的查处情况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0-00165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关于延川县永平镇枣林湾洗煤厂有关环境问题 的查处情况

时间: 2020-05-29 10: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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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厅收到群众在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反映“陕西省延川县永坪镇枣林湾有一家洗煤厂存在污染”有关报道,我厅立即要求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查处情况具体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该洗煤厂为延川县奋达免烧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郝奋达,场址位于永坪镇枣林湾赵坝沟,干沟,无水,场区距离最近的沟口居民2.3公里。2011年取得环评批复,2012年建厂。

二、现场核查情况

2020年3月1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日常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施工建设,场地内露天存放煤矸石100余吨,无防尘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立即整改,对存放的煤矸石渣采取有效防尘措施。2020年3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进行现场核查,其场地内新增大量煤矸石和煤泥,且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施工场地未硬化,未洒水;场地外部分干化煤泥随意倾倒,未采取防护措施;原倾倒煤泥出现反水,未整治,有污染隐患。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提出以下要求:1.立即对场地内外堆放的煤矸石和煤泥采取有效防治措施;2.规范存贮煤矸石和各类原料。3月30日,执法人员对该洗煤场进行复查,新倾倒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但原倾倒的矸石和煤泥问题未整改。5月12日延川分局再次检查,发现该场依然存在倾倒煤泥、成品煤未覆盖等问题,对该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1.立即停止生产;2.制定整治方案。对现有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如未达到延安市清洁矿井建设标准,不得进行生产。

2020年5月2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延川分局,延川县公安局进行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场已停产,厂区门口斜坡倾倒煤矸石约300方,未做防护措施,约200吨成品煤未覆盖。厂区三面已建防尘网,另一面和矸石场连接,部分建设了防尘网,已建的防尘网长230米,高4.8米。

 三、处理情况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川分局2020年3月13日以延环罚告字〔2020〕延川00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场煤泥、矸石随意堆放问题罚款3万元,对该厂防尘措施整治不到位问题罚款3万元,合计罚款6万元。并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陕J延川环责停〔2020〕1号),要求停产整治。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全市涉煤行业企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对煤炭行业企业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应急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生态环境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全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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