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厅接到群众举报信,反映“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张家村村内(九组、十组)无完善排水系统,村内污水横流,村庄周边形成七八处约两米深臭水坑,严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问题,我厅立即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查处情况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屈庄属张家大队自然村(张家村9、10组),东临210国道,西接何家村,南靠二级网化路(油高路),北依张家村委会,紧邻西线北环线。老屈庄总人口约800人,村庄占地面积约200亩,主要以农业种植为主。经了解,老屈庄子没有统一污水排水管网系统,村民自行铺设少量管网将生活污水引入就近渗水坑,未经处理依靠自然下渗和自然蒸发进行处置。
二、相关职责划分
根据《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高字〔2016〕54号)中之规定:第二十九条 水务部门责任第(五)款 负责编制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负责街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建设规划,明确污泥处理处置要求,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负责对已建成污泥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的规划、计划、调度方案并组织设施。
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经了解,该村所辖鹿苑街办,街办已将该村污水改造项目申报了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主要整治内容为:建设处理能力2000吨/天“A/O工艺”污水处理站一座,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排水管网1.5㎞。
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6月11日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陕西中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鹿苑街办同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正在协调施工用地,国土高陵分局已经编制《高陵区鹿苑街道张家村土地利用规划(2016-2020)》上报区政府,待批准后进行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