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按照环保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试行)》,省环保厅依据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数据,并经当地环保部门核实,对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予以“黄牌”警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严格按照“黄红牌”公布办法,严肃查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从7月1日起,省厅将对每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有效日均数据超标率在10%以上的重点监控企业纳入“黄红牌”警示名单,逐步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2017年第二季度严重超标排放废水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序号 | 市区 | 企业名称 | 企业超标率(%) | 监测点名称 | 监测因子 | 超标 天数(天) | 实际运行天数(天) |
1 | 延安市 | 富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56.34% | 排污12 | 氨氮 | 40 | 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