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对我厅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进行执法检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5-00200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7-13

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对我厅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 2015-07-13 09: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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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执法检查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公安厅《关于传发<陕西省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等级保护队队长刘战胜、副队长吕西平、警官谢文婷一行,于7月8日下午15点至18点,到西影路环保综合大楼10层省环境信息中心,对省环境信息中心管理的《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信息系统》、《陕西省环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的安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受省厅领导的委托,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代表省环保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检查组全面汇报了我厅重要信息系统和省厅门户网站安全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省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在省厅核心机房,向检查组现场展示了我厅重要信息系统和门户网站安全保护工作的成果。检查组成员还与省环境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
    在听取汇报、远程技术扫描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检查组经过认真讨论,向我厅下达了书面反馈意见。在反馈意见中,对我厅开展的信息系统和网站自查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确认我厅所开展的各项信息安全工作均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所取得的成果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级别要求》的标准。
    下一步,省环境信息中心将认真研究落实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安全保护工作的力度,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厅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努力为环境保护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可靠保障。
 

 

 

(责任编辑: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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