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政策问答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1-00377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政策问答

时间: 2021-05-17 10: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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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什么是区域环评和“三线一单”?二者是什么关系?

答:区域环评,就是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基础状况、结构功能属性,进行系统评价,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一张图上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中,生态保护红线是空间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是指标控制线。环境质量底线,规定了一个区域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指标要求,主要用来管控区域大气、水和土壤等方面的环境质量。资源利用上线,主要用来管控一个区域能源消耗、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的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以清单方式列出一个区域的环境准入要求。

区域环评是工作方法,“三线一单”是工作结果,是区域环评最重要的成果表达。即通过从区域的大尺度层面对其生态环境基础状况、结构功能属性进行系统评价,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形成“三线一单”。

问2:“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答:开展区域环评,编制“三线一单”是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也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201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对突破三条红线、仍然沿用粗放增长模式、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绝对不能再干,绝对不允许再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规定: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2020年4月27日,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通知》(厅字〔2020〕9 号)。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三线一单”发布实施情况作为2020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减分项指标。

问3:国家“三线一单”编制总体安排是什么?

答:2018年国家全面启动区域环评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牵头指导、省级为主体、地市深度参与的工作模式,分三个阶段整体推进:2019年底前,初步建立我国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三线一单”方案,初步搭建区域环评信息应用管理系统。2020年底前,完成我国以省级行政区为主体,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本空间单位,全国一张图、一套系统的“三线一单”方案,形成省级区域环评成果。2025年底前,推动我国区域环评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基本完善的区域环评数据标准、技术规范、配套规章和管理政策,基本形成我国区域环评制度。

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国家技术专家组和指导审核组,明确编制技术要点、成果规范要求,指导各省市开展成果编制、应用和管理。省(市)负责统筹本省“三线一单”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应用、成果发布、成果实施考核和评估。地市及县(区)负责参与省级“三线一单”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本地“三线一单”编制细化、更新调整和成果落地应用,夯实管控要求的落地。

生态环境部组织各省(区、市)分两批开展区域环评工作,编制“三线一单”。目前第一批长江经济带重庆、浙江、上海、江苏、四川、安徽、湖南、江西、贵州、青海、云南、湖北等12个省(市)均已发布实施。第二批黑龙江、辽宁、吉林、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新疆、西藏、广西、广东、福建、海南等1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包括我省在内的北京、山东、广西等16个省(区、市)政府已发布实施。

问4:编制“三线一单”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三线一单”作用可以归纳为“四本书”:

一是发展参考书。“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过去不落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落实到具体的环境管控单元,明确空间上的生态环境警戒线,把发展活动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以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协同共进。“三线一单”着眼区域突出环境问题,衔接考虑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为相关立法、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等方面提供决策参考,避免区域粗放式发展。

二是管理工具书。“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资源环境底线和标准,落到管控单元里、固化在图上,明确了环境资源基线。同时融合了现有的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环境要素目标要求、资源利用约束条件,系统集成区域发改、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环境管理各部门和大气、水、土壤、生态以及碳排放等要素的现行政策要求,为各级政府部门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政策工具。

三是投资指南书。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明确区域生态环境单元管控和准入要求,为企业落项目、去产能、搬迁入园等提供系统政策指引,对投资主体来说,通过了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设立产业限制条件,明确了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限制和禁止要求,避免前期投资决策风险,同时通过明确不同区域哪些行业、项目可以准入,怎么准入,企业明确了项目投资和推进方向。

四是社会服务书。“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数据平台具备覆盖全省、属性完备的区域空间底图和分区分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这个平台建成后将向全社会公开,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表达环境诉求、咨询环境准入提供良好服务,实现“三线一单”成果全社会共享共用。

问5:编制“三线一单”的思路和路径是什么?

答:编制“三线一单”总体思路是“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通过“划框子、定规则”,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总体分两步,首先是“划框子”,就是确定环境管控单元。这是“三线一单”的基础,主要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即所谓“三线”,识别并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次是“定规则”,就是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这是“三线一单”的关键,主要在梳理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衔接相关规划计划、管理要求等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现有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等,提出区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问6:“三线一单”的特点是什么?

答:归纳起来“三线一单”具备三个特点,那就是集成化、空间化、信息化。

集成化:指把水、气、土这些要素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放在一起考虑。同样的区域,水的问题是什么、气的问题是什么、从环境准入角度分别是什么要求,是从整个区域角度,考虑多要素、多部门的战略问题,比如关中创新发展、陕南绿色循环发展、陕北能源化工发展的问题是什么等等,都通过“三线一单”编制落实在分区管控的要求中。同时,该项工作也是对不同部门资源环境管理要求的一次梳理和整合,可以促进政策之间的协调。

空间化:指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在具体的管控单元上,突出空间管控的作用,改变原来生态环境的管控基本是着眼于污染源、排放口,缺少空间概念的不足。现在是在空间层面上看这些污染源的分布,考虑生态空间约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项目环境准入。通过编制“三线一单”,有了对整个国土空间精细化环境管理的基础性框架。

信息化:指把“三线一单”的数据和信息按照统一的编码、统一的接口,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一个覆盖国家、省、地市三级的数据共享平台和环境准入管控平台,使每个区域的环境准入要求都一目了然。通过“三线一单”成果的应用管理,落地一个项目,或者否决一个项目,各级相关管理部门都能及时掌握,并且能够对区域开发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情况实现动态监控。

问7:“三线一单”主要在哪些领域应用?

答:一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为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执法监管等方面提供决策参考,避免粗放发展、随意开发。二是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通过“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在精准治污、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严格源头预防环境风险。加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衔接,在优化规划布局、项目选址选线、预判环境影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减少政府和企业前期决策风险。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将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内容。

问8:“三线一单”如何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答:按照保护优先、衔接整合、有效管理的原则,将全省行政区域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别提出相应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之间不是管理级别的递进关系,而是根据单元自身属性和环境管理要求确定的。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涵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属于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水源涵养重要区以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这些区域生态功能重要,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上提出环境管理要求,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涵盖城镇开发边界和各类工业集中区,是未来重点发展的区域,也是人类活动相对密集的区域,环境问题比较集中,环境管理的要求也比较高,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方面提出环境管理要求,特别是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涵盖广大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区域,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问9:我省地方性法规对“三线一单”有那些具体规定?

答:我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已纳入到地方性法规,成为全省需要严格执行的法规制度。《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2020年6月11日起施行)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规划时,应当按照本省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本省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合理确定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区域、规模和强度。

问10:我省如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答:我省将全省行政区域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1381个,确定相应管控要求和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划分优先保护单元895个,面积8.4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1.2%,主要分布在秦巴山区、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突出空间布局约束,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活动,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划分重点管控单元406个,面积4.8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72%,主要分布在关中平原、陕北能源重化工产业聚集区、陕南重点城镇区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减排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划分一般管控单元80个,面积7.2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5.08%。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问11:我省如何建立“1+3+13+X”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答:“三线一单”最终落地应用,就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我省构建了符合实际情况、宏观微观并重的“1+3+13+X”的清单体系,“1、3、13”分别为省级清单、区域清单、市级清单,“X”为管控单元清单。1个省级清单适用整个省域,体现生态环境管控的基础性要求。3个重点区域清单分别适用关中、陕北、陕南三个片区,体现生态环境管控的地域性要求。13个市级清单适用各市(区)行政区域,体现生态环境管控的适用性要求。X个(现为1381个)管控单元准入清单适用于具体管控单元,体现生态环境管控的落地性要求。

问12:“三线一单”涉及指标如何确定的?

答:“三线一单”中生态保护红线是真正意义上的“线”,环境质量底线属于预期性指标。资源利用上线是相关部门已经确定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煤炭资源利用等具体指标。

“三线一单”指标体系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技术指南确立的,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含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含土地、水、煤炭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层级)。“三线”的具体指标数值是依据地方结合实际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现行发布实施的规划、工作方案等文件综合确定的。

问13:“三线一单”会不会对经济发展增加“紧箍咒”?

答:“三线一单”是政府对本区域生态环境管理的宏观把握,制度职责是明确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给出区域现有污染源排放削减方向和新增污染源准入水平,指明区域未来资源环境管控的重点,是环境准入中的综合准入要求,是区域各类开发活动的基础性普适性准则。因此,“三线一单”更多的是对现有环境管理要求的系统衔接和整合,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评价成果以要素(大气、水、土壤)管控的模式嵌套进入国土空间层面。

问14:生态保护红线内是不是“一锹土都不能动”?

答:根据中办、国办2019年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所以并非是“一锹土都不能动”。其他区域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1.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2.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3.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4.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5.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6.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7.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8.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问15:“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

答:“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差异,互有侧重,相互衔接。

联系体现在:一是指导思想一致,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都要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二是核心理念一致,都是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重要依据,都要把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空间上;三是工作内容有重叠,在生态保护红线上完全一致;四是技术方法有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的“双评”与“三线一单”技术方法总体思路一致。

差异体现在:一是出发点有差异,“三线一单”立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要求,对生态环境进行分区管控,空间规划基于高质量发展对国土开发进行空间安排;二是“三线”概念有差异,“三线一单”中的“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是落脚点有差异,“三线一单”落脚点是基于优先、重点、一般三类区域提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国土空间规划落脚点是基于生态、农业、城镇功能空间布局确定不同空间用途与管控要求;四是管控对象有差异,“三线一单”的管控对象是基于生态环境要素划定的控制单元,管控内容主要是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资源利用效率,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对象是具体的行政单元,管控内容主要为空间布局与开发规模。

“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紧密联系,相互衔接,“三线一单”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参考,未来国土空间规划中“三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三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作出调整后,“三线一单”也会及时跟进衔接,作出相应调整。

问16:“三线一单”与产业准入清单的关系?

答:发展改革等部门针对全国重点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实施“一个行政区域、一套统一的产业准入清单”的管理制度。“三线一单”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打破行政区域的概念,从水环境控制单元、大气公里网格、具体开发利用斑块等尺度,反映区域、流域内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并细化到具体的地域单元,在具体的地域单元明确了生态环境准入和限制要求,推动发展改革等部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的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是对其工作的互补与延续。

问17:“三线一单”与主体功能区划的关系?

答:《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第一次颁布实施的中长期国土开发总体规划,立足于构筑我国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蓝图。涉及国家影响力和控制力的提升、人口和产业未来的集聚、生态和粮食安全格局的保障。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三线一单”衔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重要依据,在各类主体功能区框架内,细化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以及主要资源的开发利用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地域单元,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环境领域里的延伸与落地。

问18:“三线一单”成果如何动态更新?

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发布文件中,明确建立常规调整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三线一单”的更新调整机制,常规调整原则上每五年一次,主要基于“五年”规划调整、应用评估调整、区域重大发展战略调整等基础上的更新;动态调整是常态化的,主要基于集成要素的变化,比如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自然保护地体系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调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调整等作出相应的更新。

问19:“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如何落地应用?

答:“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是成果落地实施应用的基础平台。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集成“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推动省、市“三线一单”数据平台互联互通,衔接国家“三线一单”信息共享系统,逐步实现成果共享共用,一方面服务各级政府综合行政决策,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另一方面服务企业和研究咨询机构,发挥良好的社会效应。

问20:规划和项目环评如何衔接“三线一单”?

答:建立“区域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模式有利于实现环评从微观向宏观微观并重转变。“三线一单”统筹水、大气、土壤和生态等环境要素分区管控要求,可有效指导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优化规划布局、项目选址选线、预判环境影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对不符合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规划及时优化调整,减少政府前期决策风险。对重污染高能耗项目提前劝退,预防环境风险,避免企业不必要投入。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规划编制机关采纳的,规划内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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