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序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效果评估,服务生态环境监管重点工作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1-00125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我省有序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效果评估,服务生态环境监管重点工作

时间: 2021-10-20 14: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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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对自主验收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技术手段,是实现精准执法的重要线索来源。

2021年,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在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的组织下,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环评及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规定和中心工作要求,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随机抽取了90个项目,采取初步审核、专家审查、函询核实、现场核查等举措,分两批开展了效果评估工作。

开展效果评估的90个项目占2020年自主验收项目总数的3%,其中部批项目5个、省批项目42个、市批项目25个、县/区批项目18个,覆盖了12个市(区);按项目类型划分为污染影响类67个(含辐射类项目20个)、生态影响类23个。

截至今年9月底,已完成第一批50个项目的效果评估,并向省厅报送了《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关于陕西省2021年度第一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效果评估情况的报告》。目前第二批40个项目的效果评估工作已完成资料初审、专家审查的阶段工作,正在开展函询核实及现场核查工作。

效果评估工作的开展为我省生态环境执法提供了科学的技术依据及精准的执法线索,为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为我省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现状调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为我省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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