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培训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4-00392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我省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培训

时间: 2024-11-05 16: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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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水平,确保我省2024年度工作顺利开展,我厅在西安开展了2024年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培训,各相关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及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约90余人参加。

培训开始前,监测处通报了2023年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安排部署2024年相关工作,监测站通报了2023年度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质控结果,并对2024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质量控制要求做了详细解读。宜川、宁强、清涧、石泉、丹凤等5县就做好监测与评价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培训邀请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陕西科技大学的专家进行授课,详细解读了“十四五”国家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填报软件的常见问题及县域生态变化监测与判定指南。

从国家的通报结果来看,2023年度我省纳入评价的43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基本稳定”以上占93%,明显高于全国比例,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打下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持续强化统筹部署,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定期开展培训,抓好工作落实,不断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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