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督察局核查督办延安市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22-00335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7-20

延安督察局核查督办延安市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时间: 2022-07-20 10: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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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生态环境厅延安督察局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座谈、现场核查等方式,以延安市上报认定完成整改或按时序进度整改即将到期问题为重点,深入8个县市区、110多个企业点位,对省污油泥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核查。

督察发现,近年来延安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以及群众期盼,对表整改目标措施,仍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督察整改工作力度不够大,整改工作标准不够高,问题整改督办、核查验收把关不严;区域、行业普遍性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仍有差距。

针对存在问题,延安督察局已致函延安市政府办,建议在整改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要严格对照整改目标,逐条落实整改措施,严把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关;要建立完善现场核查督办、日常调度督办机制,加大核查督办力度;要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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