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陕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陕政办函〔2022〕162号)和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28号令),制定《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环固体函〔2023〕48号附件.doc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