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起县新鑫油田物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边分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5-00233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3-18

关于吴起县新鑫油田物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边分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时间: 2015-03-18 09:04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吴起县新鑫油田物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边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吴新油服定发〔201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出具的《吴起县新鑫油田物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并经省环保厅委托榆林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核查,认为你公司基本具备废弃钻井泥浆处理的条件。经陕西省固体废物行政审批审查委员会2015年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WF15074。

  三、经营范围:中石油长庆油田及延长油田所属采油厂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处理HW08(071-002-08)。

  四、经营方式:流动式处置。

  五、有效期: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至二○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六、你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

  七、你公司进行废弃钻井泥浆固化过程中,必须对施工区进行防渗处理,做到雨污分流,上清液由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同层回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弃钻井泥浆固化完成后表面覆土厚度不得小于80cm,并对该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并设置标识标记。

  八、你公司在经营期内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台账,建档管理每个泥浆固化工程的合同、施工方案、地理坐标、监理记录、化验分析单、药剂品种及用量、上清液拉运记录、验收记录、监测记录以及施工期照片等资料,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九、你公司应自觉接受榆林市环保局及施工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定期报送经营处置情况,并定期对泥浆固化池周边土壤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比对泥浆固化前监测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补充修复,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稳定。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