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碧盛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陕碧环发〔2014〕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出具的《陕西碧盛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认为你公司基本具备废弃钻井泥浆处理的条件。经陕西省固体废物行政审批审查委员会2015年第1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WF15077。
三、经营范围: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咸阳区块所属采油厂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处理HW08(071-002-08)。
四、经营方式:流动式处置。
五、有效期: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至二○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六、你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
七、你公司进行废弃钻井泥浆固化过程中,必须对施工区进行防渗处理,做到雨污分流,上清液由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同层回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弃钻井泥浆固化完成后表面覆土厚度不得小于80cm,并对该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并设置标识标记。
八、你公司在经营期内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台账,建档管理每个泥浆固化工程的合同、施工方案、地理坐标、监理记录、化验分析单、药剂品种及用量、上清液拉运记录、验收记录、监测记录以及施工期照片等资料,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九、你公司应自觉接受咸阳市环保局及施工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定期报送经营处置情况,并定期对泥浆固化池周边土壤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比对泥浆固化前监测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补充修复,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稳定。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