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1018/2015-00221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01-13

关于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时间: 2015-01-13 09: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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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废弃合成催化剂、变换催化剂转移的请示》(兖煤榆能呈〔2014〕21号)收悉。经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不同意你公司将废弃合成催化剂、变换催化剂HW06(261-005-06)约147吨转移至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置。你公司应尽快委托其他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将该批次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并自觉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6日

 

 

 

(责任编辑:杨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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