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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门评估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做好开门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现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对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方式
1.来信反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党委(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11楼)。
2.电话反馈:029-63916294(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 :00,15:00-18:00)。
3.电子邮箱:hbtjgdw@shaanxi.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门评估”)。
4.意见箱:厅机关10楼“中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意见箱。
二、评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感谢您对省生态环境厅工作的支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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