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6年第二次污染物排放权竞买公告

陕西省2016年第二次污染物排放权竞买公告

2016第02号

时间: 2016-06-06 11:26 |来源: 厅总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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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授权与委托,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拟于近期组织陕西省2016年第二次主要污染物排放权竞买会,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二氧化硫(SO2)排放权

  氮氧化物(NOx)排放权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权

  氨氮(NH3-N)排放权

  二、报名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并在陕西省境内有新、改、扩建项目的企业;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文件;

  3、已获得建设项目预审或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文件

  三、报名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2015年6月7日—6月16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排污权交易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140.66.226:7777/discharge_register/home.jsp)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人:王水利

  联系电话:029-87291610、13991376880

  电子邮箱:hbtpwq@shaanxi.gov.cn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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