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

时间: 2026-01-23 14: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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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武鹏先生、一级主任科员许剑锋先生、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巩创锋先生、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秀娟女士,介绍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杨帆先生主持。

杨  帆: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近年来,我厅通过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方式、应用非现场监管技术、加大普法送技宣传等多重举措,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实现了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为美丽陕西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武鹏先生、一级主任科员许剑锋先生、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巩创锋先生、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秀娟女士,向大家介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下面先请武鹏副局长作介绍。 

武  鹏: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陕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锚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核心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化科技赋能与分级分类监管,推行“监督+服务”模式与渐进式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检查标准程序,坚决杜绝执法“一刀切”与粗暴执法、任性执法等行为。同时,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既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又切实为企业纾困减负、优化营商环境。

今天,我重点向大家通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数智化监管运用情况。

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自2025年4月规范涉企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厅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同步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专项行动和提升环境执法质效推进会,以严格规范、制度创新、柔性执法、督帮结合为抓手,实行有力度、有温度、有实效的执法,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与2024年相比,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数减少44.31%,检查企业数减少41.2%,处罚案件数减少36.9%,罚款金额减少20.8%。主要采取了以下4个方面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通知》,从十个方面对全省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执法更趋规范高效。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更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同步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整改轻罚的基准清单。优化整合涉及排污许可、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辐射、环评、监测等检查事项,印发我厅《2025年现场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计划》;坚持“带着问题去、开展系统查”的工作导向,每季度统筹开展一次强化监督,每次集中检查不超过10天,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

二是为企减负,大力推行非现场检查。搭建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平台,充分运用重点污染源执法智能管控系统,依托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锚点”精准排查问题,该做法被生态环境部编发工作简报全国推广。严格落实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制度,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129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落实正向激励措施。依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对全省3628家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对环境信用评价A级以及环保绩效评级B级以上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

三是创新方式,着力优化执法模式。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将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有机融合,持续提升执法精准度和公信力。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四项机制”(即抽查案件机制、纠正违规执法机制、通报曝光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累计抽(评)查执法案件1514件,纠正违规执法问题93个;设立公开举报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累计征集问题线索88条,均已完成核查整改闭环管理,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在省生态环境厅政府网站开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集中公开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计划等信息,推动检查行为透明化、规范化;根据中省有关要求,确定并公布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进一步压缩涉企检查随意性空间,为企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是主动服务,加大为企帮扶力度。坚持规范涉企检查与助企纾困并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深入11个市(区)重点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开展“送法送技”活动。先后联合省工信厅、省工商联等部门集中向汽车产业链企业、民营企业宣讲环保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共对800余家企业负责人和环保部门负责人共计1000余人开展政策宣讲,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环保法规书籍3300余册。其间,先后7次组织300余家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开展面对面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现场答复企业问题及困惑,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举措,持续优化政企互动平台,切实提升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以数智化监管推动执法模式转型升级

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聚焦传统涉企环保检查“多头入企、精准不足”痛点,将优化环境监管方式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稳经济的重点举措之一,以数智化改革为抓手,创新构建“非现场+锚点+电子取证”执法体系,全面推进执法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转型。

一是提档整合智慧执法体系提升执法效能。通过整合国省市三级与环境执法相关的24个信息化系统,打通底层污染因子数据库,搭建升级版的全省非现场信息化执法平台,将全省近5万家排污企业纳入全天候监管。引入AI算法模型实现对污染源企业进行动态画像与红黄绿三色码分级管控,精准输出企业违法线索,推动执法从普遍现场检查向“精准滴灌”靶向监管转变,最大限度减少涉企现场检查频次,初步实现从经验主义、蹲点守候的现场执法模式向数据驱动、线上固定证据的非现场精准执法模式的转变。平台企业端集成企业主体责任自查、风险预警、学法积分、问题帮扶整改等功能,构建起管理端和企业端线上良性互动机制。下一步,平台将与陕西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行政处罚等平台实现一体化应用,通过自动注入问题线索辅助现场执法,形成“线上+线下”“前端+后端”的执法新模式,深化科学精准依法监管。

二是建成“锚点”体系驱动执法数智化转型。以固定源生产设施、治污设施、污染物排放口等“产治排”设施为核心“锚点”,搭建企业内部数字空间模型,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执法全要素数字化呈现,执法全过程、全时空信息化回溯,推动监管从“最后一公里”向“最后一米”延伸,解决入企检查频次高、随意性大的问题,落实“对象精准”“无事不扰”政策要求;创新打造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物联网”,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法装备、自动监控等传感器集成平台,在全国率先初步实现移动执法“锚点”与物联监管“灵犀”的全流程部署和协同,以及执法任务、线索、对象、人员、装备、评估统筹的数字化管理框架;应用后移动执法问题发现率提升82.22%、案件转化率提升50.17%,为非现场执法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研发电子取证系统严打监测数据造假。针对企业高科技数据造假违法行为,研发污染源非现场监管电子取证系统。该系统通过“技术监管+电子取证”模式,破解传统环境执法中数据造假难识别、证据固化难追溯、监管效率偏低等痛点,实现从污染数据监测、异常识别到司法举证的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系统集成污染物测量标准、采样规范、浓度阈值及设备运行参数,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清洗多源异构数据,形成标准化数据池,为智能分析奠定基础;支持秒级以上高频数据采集,通过多源数据交叉验证,实时捕捉浓度突变、参数背离、逻辑矛盾等异常特征;基于内置规则引擎,自动标记违规行为并生成电子凭证,实现现场监管的“一键智能筛查”;利用区块链时间戳技术,对监测数据、异常记录、取证过程进行不可篡改存证,形成具备司法效力的证据链,解决传统执法中证据易篡改、追溯难的问题,为环境执法提供科技化、智能化支撑。

通过数智化执法体系三大系统协同,在提升执法精准性、规范涉企检查、打击数据造假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实现执法成本有效降低、问题发现率显著提升,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中、省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相关要求,坚守“无事不扰、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推进执法工作既规范又高效。用好非现场执法平台,加大非现场检查手段推广运用力度,结合企业实际需求优化惠企帮扶措施。通过常态化通报、精准化督查、专业化案卷评查等举措,督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提升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

生态环境周刊记者:

我们关注到,近年来环保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巩创锋: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大气污染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车检机构”)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评估大气治理成效、实施精准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的要素之一。在2024年专项整治中,全省立案处罚弄虚作假问题车检机构195家,移交公安部门13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45家,取消资质3家。2025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仍发现5家车检机构存在弄虚作假问题,这深刻反映出部分车检机构守法意识极其淡薄,逐利本性压倒了社会责任,侥幸心理、顶风作案依然存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省长先后两次专题安排部署并赴西安、咸阳两市开展暗访调研,明确要求加大车检机构专项整治,省生态环境厅迅速行动,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合力攻坚,夯实责任。2024年,生态环境部开始将车检机构、重型货车弄虚作假问题纳入对各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扣分项。省生态环境厅也将“弄虚作假和超标排放的货车占比与弄虚作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量”纳入2025年度对各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减分项。同时,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从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其间,市场监管部门暂停受理新开办车检机构资质认定申请和联网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对发现违法问题的车检机构,停止6个月采信数据结果,并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检验资格;公安部门对适用行政拘留、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及时介入、依法查处。

二是扩大宣传,形成震慑。我们以视频形式,将车检机构、重型货车的弄虚作假问题,不定期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骨干、331家车检机构负责人和操作工,以及1300余家安装门禁的用车大户负责人,进行了10余次共9000余人参加的宣法讲法业务培训。各监管部门增强了机动车排放监管系统识别造假功能,车检机构也强化过程监管,一些车检机构明确规定发现员工私自牟利、弄虚造假的立即报警处理。2025年10月份数据显示,“网红码车辆数”从30辆减少至3辆,环比下降90%;“烟度值异常车辆数”从122辆降至97辆,环比下降20.49%;“变更方法检测车辆数”从84辆减少至66辆,环比下降21.43%。

三是重拳出击,全面推进。2025年我厅组织对全省车检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334家,发现57家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已对46家实施行政处罚,移交市场监管部门3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开展了两次飞行检查并纳入考核扣分项,共检查车检机构79家,对发现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各市(区)也充分认识到整治车检机构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会议部署、明察暗访、扩大宣传、严打重罚等措施,全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积极发挥“机动车尾气环保在线检测监控管理系统”的作用,升级大数据分析、辨识能力,构建“参数异常、时长异常、曲线异常、图像异常”等自动筛查、智能识别分析模型,全链条升级“事后处罚”到“事前预警+事中干预+事后追溯”监管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违法违规检验机构的高压态势,从压实责任、协同发力、依法从严、数智赋能等方面,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确保车检机构出具的生态环境数据真实有效。

谢谢。

中国网记者:

请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采取了哪些举措?

许剑锋: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首先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优化执法模式,积极探索“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与促发展相结合”的实践路径,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着力实现行政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专项行动中,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立足实际、精准施策,推出了一批务实创新的执法举措,比如:宝鸡市深化“执法+服务”融合机制,以“送法入企”“体检式”帮扶等举措为抓手,为企业提供靶向式精准指导,推动企业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守法”的转变,以法治化执法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铜川市推行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五步法”,通过环境执法监管部门给自身做“加法”,为企业做“减法”,减少检查频次,提升检查效率,实现一次进门全查清,该做法被《中国环境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先后报道,《铜川市生态环境局“五步工作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参评2025年陕西省“十大法治事件”。渭南市创新建立信用分类监管“三项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与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2024年以来累计为66家企业高效修复信用事项70件,相关做法获市场主体广泛好评。延安市推行“扫码入企”,将专项检查、隐患排查一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统筹开展,降低执法频次,规范执法流程,坚决杜绝选择执法、任性执法、随意执法,在市人大营商环境和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中,履行职责情况和应询情况满意度测评位列市级部门第一名。榆林市创新运用“红黄绿”三色智慧码动态管理机制,实施排污单位分级监管,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上实现了智能化水平和执法效能再提升。商洛市针对企业首次轻微环境违法且整改及时、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已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法实行“轻微不罚”或降档处罚,并通过说理、教育、引导等方式,推动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深化执法模式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以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执法守护绿水青山、护航高质量发展。

谢谢。

杨  帆:

感谢许剑锋先生的介绍。

延安市近年来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助力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方面进行了多项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下面请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曹秀娟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曹秀娟:

感谢主持人。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延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我们秉持“依法监管、宽严相济”的理念,坚持“守牢环境底线与服务高质量发展”并重,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特别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来,我们严格遵循避免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的原则,做到既严格执法监管,又为企业减负。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行审慎包容,减轻企业负担。包容审慎监管绝非无原则的“姑息迁就”,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更不是对违法行为的“视而不见”,而是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宽容的发展空间。我们推行生态环境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以来,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3起,免罚金额274.5万元,组织“送法入企”18场次,为企业解决环保难题150个。此举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二是推行渐进式执法,强化督导帮扶,助力企业发展。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核心在于督促和帮助企业把环保问题整改到位,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为此我们推行了渐进式执法模式,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建立“执法+普法”帮扶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精准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两书同达”,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修复行政处罚信用信息。

三是坚持纪严于法,完善执法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在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我们不断健全廉洁执法机制,坚决落实行政执法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严格执法监督纠错,强化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充分运用生态环境部非现场稽查平台开展日常稽查和规范涉企专项稽查,对全市近两年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随机抽取168件进行评查,自查自纠中发现各类问题3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透明执法。

2025年,延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同比减少46.56%;检查企业数同比减少48.7%;处罚案件数同比减少38.5%;罚款金额同比减少41.44%。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确保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的检查,又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2025年延安市水环境国考、省考和市考出境断面优良率100%,国考断面水质指数同比改善2.64%;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29,同比改善9.83%。土壤安全利用率100%。

谢谢。

杨  帆: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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