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西安市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时间: 2025-04-08 17:18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安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5年1月21日向西安市反馈了督察报告。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在深入研究、现场调研、征求意见、会议审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化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机制改革,坚决当好秦岭卫士,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碳排放“双控”行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千年古都成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中国示范。

《整改方案》明确,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善西安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西安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主要流域水质国考、省考断面均达到考核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优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秦岭生态系统加快修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整改方案》共涉及西安市29项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确定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长期政治任务,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切实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坚决守护秦岭生态安全。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持续巩固秦岭违建别墅整治成效,一体化推进整改档案化、巡查常态化、保护社会化、监管智能化,切实守护好我国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正负面清单”,推进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完善“空天地网”全天候全方位管控体系。健全秦岭区域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深化“五乱”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秦岭环境行为。全方位深挖秦岭生态和文化价值,有效有序利用好秦岭丰富的生态人文资源,让良好生态中蕴含着的经济价值充分释放。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推进蓝天保卫战。推动供暖供气“一张网”建设。实施高排放企业关停和退城搬迁,做好过境货车分流综合管控,推进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移动源污染管控等工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以更高标准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快解决局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污混流等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加强重点河流水质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和调研督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更高标准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重点建设用地排查,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

四是持续强化环境精细化管理。围绕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噪声污染、餐饮油烟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加强综合协调、联防联治、督查督办,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强化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运用“四个配套”办法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逐步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利用“美丽西安数智化治理研究示范基地”优势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科技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迈向新高度。

五是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碳排放“双控”行动,启动大唐灞桥热电厂5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推广“光伏+”整村推进模式和屋顶光伏新场景新应用,推进灌溉渠光伏复合利用项目建设,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打造以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资源循环化为特色的协同创新实践“西安模式”。持续开展“无废城市”宣传及“无废细胞”创建,推动西咸新区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和航天基地、沣西新城、空港新城省级低碳近零碳试点建设,探索推广适合西安市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由西安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西安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是本辖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西安市生态委办每月调度研判整改进展,加强部门统筹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市级验收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持续做好反馈问题整改的指导督导工作。西安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在本方案印发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细化方案。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围绕移交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厘清责任,精准问责。对在整改过程中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以严厉的执纪问责倒逼问题整改见效。

四是规范验收销号。严格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进行验收,整改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后,验收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并出具验收销号意见,整改责任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媒体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情况反映的予以销号。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情况。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的整改氛围。

下一步,西安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聚力攻坚、标本兼治,持续改善西安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美丽西安新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