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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7月22日至8月20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汉中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1月18日向汉中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汉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在现场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汉中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面抓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全面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汉中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提供有力生态环境支撑。
《整改方案》明确,要以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全面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任务,扎实整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等指标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值、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值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整改方案》共涉及汉中市34项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确定了四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守生态红线和底线,深入推进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坚决当好秦巴生态卫士,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奋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促进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举一反三推进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本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雨污分流管网改造进度滞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低效、生活污水直排、大气环境治理力度不够、建筑垃圾污染防治问题突出、砖瓦行业非法开采损毁植被、矿山整治与生态修复推进缓慢、河道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梳理,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验收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完善整改台账。举一反三,对汉中市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潜在风险点进行深入梳理排查,同步整改到位。常态长效开展“五乱”问题动态排查整治,抓好硫铁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巩固小水电整治、农家乐和民宿整治成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筑牢秦巴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三水”共治,持续做好水质管控,不断提升污水治理水平,切实保障水源水质安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为目标,以加快推动四大结构调整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不断提升大气污染科学化、精准化治理水平,有效促进空气质量整体改善。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治。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划定。持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硫铁矿治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健全秦巴生态长效保护机制,完善林(山)长制责任体系,常态化排查整治秦巴“五乱”问题。加快矿山生态修复、硫铁矿整治、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矿产开发综合整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秦岭国家公园汉中片区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巡查监管,守牢秦巴生态本底。完善湿地资源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规划,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保护。
四是推动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抓好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和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持续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实施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谋划实施EOD项目,培育壮大绿色制造业和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业态,积极推动碳汇交易,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坚决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统筹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国家战略腹地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奋力实现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建设目标。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汉中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察整改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汉中市级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汉中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科学精准分解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目标和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整改标准,强化跟踪问效,实行按月调度、挂图督战、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落实提醒、督办、约谈、移送等“四色”督办机制,适时开展抽查检查和“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形式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
四是健全完善机制。完善调度通报、验收销号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深化部门联动执法、生态补偿、司法衔接、案件移送、责任追究等制度,持续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效化。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由汉中市纪委牵头,及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对在整改过程中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整改任务、 “搞变通”“打折扣”的县(区)、园区和部门,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以严厉的执纪问责倒逼问题整改见效。
下一步,汉中市委、市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牢督察反馈整改政治责任,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举措,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向省委和汉中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