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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18
传真:029-63916217
邮箱:hbthpc01@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0层
邮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炼钢一区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 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韩城市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拟在炼钢一区新建2套双工位LF精炼炉,对4#连铸增加电磁搅拌装置,对现有的钢包、起重机等进行设备改造;在棒材三线车间主要拆除现有18架棒材轧机等棒材热轧配套设备,新增型材高压水除磷装置、1#切头飞剪、中间辊道、夹送辊、成品倍尺飞剪以及13架轧机;在龙钢公司质检大楼物理实验室东侧增盖一层面积约360m2型钢检化验室。项目建设前后企业钢铁产能不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25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3万元,占总投资的1.26%。 | 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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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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