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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作出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根据《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内容,经审议,我厅拟对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简要分析材料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02传真:029-63916300
邮 箱:hbtsc@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7层
邮 编:71000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论证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简要分析材料 | 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 | 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 | 陕西中圣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梁煤矿”)前身为前梁镇办煤矿,该煤矿于1987年建井并于1989年投产,2007年,原前梁镇办煤矿、原石岩沟煤矿资源整合而成前梁镇办煤矿,2014年前梁镇办煤矿更名为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前梁煤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前梁村马场湾,目前生产能力0.60万吨/年。前梁煤矿在黄羊城河右岸设置入河排污口1个,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58005°、北纬39.066412°,为间歇工业企业排污口,通过地埋管道(DN300)排入黄羊城河。经核定,前梁煤矿井下涌水年外排至黄羊城河的水量为4.89万立方米,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0.978吨、0.0489吨,特殊时段(枯水期,12月至次年2月)化学需氧量、氨氮日排放量分别为0.002吨、0.0001吨。入河排污口出水水质含盐量应满足环环评〔2020〕63号文不得超过1000mg/L的要求,其他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 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分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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