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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9月5日拟作出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内容,经审议,我厅拟对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02传真:029-63916201
邮箱:hbthpc01@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7层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简称“西卓煤矿”)位于澄合矿区东南部,行政区划属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城关镇和坊镇 |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简称“西卓煤矿”) |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简称“西卓煤矿”)位于澄合矿区东南部,行政区划属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城关镇和坊镇,生产能力5.0Mt/a。2014年,原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陕环批复〔2014〕69号文对西卓煤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建设规模3.0Mt/a。2023年9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以陕环评批复〔2023〕46号对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建设项目(5.00Mt/a)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建设规模5.0Mt/a。2025年1月,西卓煤矿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进行了变更,登记编号91610000MA6TG1XK8F001W。 西卓煤矿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煤泥水、井下涌水等。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选煤厂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井下涌水综合利用后,剩余部分外排至金水沟。论证报告结合环评报告确定未来西卓煤矿正常涌水量为689.4万立方米/年(18888立方米/天),水处理损失34.5万立方米/年,项目自身取用处理后的矿井水量72.4万立方米/年,63.3万立方米/年矿井水外供至合阳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九龙供水站),剩余519.2万立方米/年(其中采暖季15644立方米/天、非采暖季12654立方米/天)外排至金水沟。西卓煤矿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96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A2/O+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井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3600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后端深度处理规模1920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超滤+反渗透”。西卓煤矿矿井涌水全盐量不稳定,若全盐量超过1000mg/L,外排部分的矿井水进入深度处理模块处理,浓水用于黄泥灌浆;若未超标,矿井涌水无需进入深度处理模块,满足外排水质要求直接外排。根据西卓煤矿矿井水处理站监测数据,出水水质悬浮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总氮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全盐量满足环环评〔2020〕63号文不得超过1000mg/L的要求,其他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本项目拟新设工业排污口1个,二级分类为工矿企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入河方式为管道,位于渭南市合阳县城关镇,地理坐标为E110.132131°、N35.197811°,排入水体为金水沟。论证报告经过方案比选确定具体排水线路为:管线从矿井水处理站通过1173.13米的地埋式管道输送至厂区外西侧转输水池,管道采用双管敷设,1用1备,两趟管线之间中心距保持1.2米;从转输水池通过7868.29米地埋式管道输送至金水沟左岸,管道单管敷设。 井下涌水年外排至金水沟的水量为519.2万立方米,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42吨、3吨,特殊时段(枯水期,12月至次年2月)化学需氧量、氨氮日排放量分别为0.13吨、0.009吨,出水水质悬浮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总氮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全盐量满足环环评〔2020〕63号文不得超过1000mg/L的要求,其他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 详见《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西卓煤矿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