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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36
传真:029-6391623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1层21号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核医学科核技术应用项目(重大变动) | 延安市宝塔区北大街43号 |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 西安旭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本部院区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北大街43号,本次评价范围包括1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教学综合楼二层核医学科治疗区域3间甲癌病房、1间甲功室及给药室、抢救室、污染被服间、污洗间等配套区域,使用131I开展甲癌治疗、甲亢治疗及甲功测定;1个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教学综合楼一层核医学科诊断区域,1间PET-CT机房、1间SPECT-CT机房及注射室、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等配套区域,使用18F及99mTc开展核素诊断。项目总投资44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7万元,占总投资的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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