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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第五批)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整改的工业炉窑治理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意见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同意后,整改实施主体应当通过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对外公示”的规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30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63916275 邮箱:sxhbdcb@163.com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十六、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但关中地区部分行业排查整治不严不实、推进迟缓。渭南、铜川两市现有20余家石灰立窑企业,产能约250万吨/年,督察发现,蒲城县裕丰新能源技术环保建材、韩城丰进建材、北源建材等3家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善或不正常运行,铜川市鑫泰实业、弘鑫钙业等5家企业无组织排放严重。渭南市6家陶瓷企业中有5家喷雾干燥塔未按要求配备脱硝设施,个别企业还在使用低效脱硫处理设施。宝鸡市13家陶瓷企业大部分无组织排放明显。西安迈可森新材料公司辊道窑环保治理设施建设不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生产线大量烟尘逸散排放,磁性材料生产线大量氨气泄漏。
整改落实情况:西安市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不符合产业政策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强化涉工业炉窑企业帮扶指导力度,督促西安迈克森新材料公司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宝鸡市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工作责任,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13家陶瓷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整改到位。铜川市明确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单位对标对表,抓整改,强监管,帮扶指导企业深化源头污染防治,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取得实效。渭南市印发了《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的通知》(渭环通〔2022〕58号)、《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渭环发〔2022〕28号)和《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炉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渭环通〔2023〕12号)等文件,全面排查辖区涉工业炉窑企业,建立工业炉窑工作整治清单台账及工业炉窑分类整治清单,积极推进辖区内企业加快落实整改方案,建立“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整治完成1家、销号1家,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渭环发〔2022〕31号),开展了为期40天的执法活动,从五个方面进行“回头看”,有节点、有步骤的展开,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韩城市印发了《韩城市石灰行业整治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工业副市长为组长,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和整治任务,推进石灰行业整治工作。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对韩城丰进建材、北源建材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立案查处。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对韩城市石灰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联系具有整合实力的个人或企业,同立窑石灰企业负责人沟通对接,加快推进立窑石灰整合工作。同时督促回转窑石灰企业做好厂区环境卫生提升,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达到了整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