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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4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18
传真:029-63916217
邮箱:hbthpc01@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0层
邮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 | 榆林市定边县刘峁塬区块和延安市吴起县薛岔区块、五谷城区块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 陕西博厚建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产能建设工程主要在现有的榆林市定边县刘峁塬区块和延安市吴起县薛岔区块、五谷城区块内部署产能,共部署产能6.7万吨,不涉及新开发区块。主要建设工程为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和油气集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5座井场,扩建32座井场,新钻油水井104口(常规采油井68口、页岩油采油井9口、注水井27口);新建小型油气混输装置1座,改扩建站场9座;新建集输油管线6.4公里,出油管线20.1公里,注水管线14.6公里,新建井场道路1.6公里,并配套建设其他辅助公用设施。工程总投资567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5.0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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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