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1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1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 2024-12-24 15: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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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24日-2024年123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33

传真:029-63916236

邮箱:hbtfsc01@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1层21号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710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宝鸡高新医院核医学科和后装机核技术利用项目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四路19号宝鸡高新医院住院楼负一层肿瘤诊疗中心、传染病楼一层核医学科

宝鸡高新医院有限公司

西安旭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宝鸡高新医院位于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四路19号拟在住院楼负一层肿瘤诊疗中心设置1间后装机房及其辅助用房,将传染病楼一层原规划的体检中心改造为核医学科。项目涉及使用Ⅲ类密封放射源192IrⅢ类射线装置PET-CT、SPECT-CT。核医学科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涉及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8F99mTc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2.公示稿-宝鸡高新医院核医学科和后装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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