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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18
传真:029-63916217
邮箱:hbthpc01@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0层
邮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潼关县金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日处理200吨扩建项目 |
渭南市潼关县太要镇东太渡村十四组 |
潼关县金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 |
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潼关县金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日处理200吨扩建项目位于潼关县太要镇东太渡村十四组,分为南北两个厂区,南厂区为生产区,北厂区为生活区。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日处理300吨基础上,增加 2 套日处理 100 吨的金精矿选矿设备,采用单一浮选工艺(采用丁基黄药和丁铵黑药作为捕集剂,浮选过程采用一粗三精二扫工艺),日生产金精粉 21.25吨(干重)。矿石来源为潼关县金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蒿岔峪 Q4112 金矿、潼关县金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善车峪东沟金矿区 Q140 号金矿、潼关县祥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Q301 号、Q401 号金矿等当地矿山,原矿石金含量品位为 4-8克/吨,平均品位 5克/吨,设计金属回收率 93.5%。本次不新建尾矿库,依托现有的陈家岔沟尾矿库,该尾矿库剩余有效库容88.2万立方米;该选矿厂扩建完成后,与现有选矿厂年排放尾矿共8.54万立方米,尾矿库可为选矿厂服务 10 年。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万元,占总投资的24.5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