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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6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63916219
传真:029-63916217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0层
邮编:710006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潼关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Q7号金矿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关于潼关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Q7号金矿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陕环评批复〔2023〕26号 |
2023年5月25日 |
2 |
关于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榆树湾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关于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榆树湾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陕环评批复〔2023〕24号 |
2023年5月25日 |
3 |
关于长庆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装置降烯烃MIP 及配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关于长庆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装置降烯烃MIP 及配套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陕环评批复〔2023〕23号 |
2023年5月23日 |
4 |
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 勘探公司延安气田中区北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 勘探公司延安气田中区北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陕环评批复〔2023〕22号 |
202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