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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3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160
传真:029-63916217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0层
邮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黑豆沟 |
延安国锦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中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地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川口村黑豆沟,距川口桥1km,紧邻延安市快速干道,总占地面积90亩。本项目仅包括厂内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处置,及配套发电设施,不包括厂外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不包括110KV变电站及输变线路的建设,不包括延安市污水厂至本项目厂区中水管线的建设。项目服务范围为延安市及所辖县,包括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区、甘泉县、子长县、延川县、洛川县、黄陵县、黄龙县、志丹县、吴起县、安塞县西部乡镇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和运输进厂。项目配套建设有生活垃圾接收系统、贮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焚烧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中水处理系统、恶臭处理设施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7.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792.43万元,占总投资的12.21%,项目劳动定员80人,焚烧炉全年运行8000h。 |
(全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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