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7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7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 2021-07-28 17: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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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728日-20218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63916219

传真:029-63916217

邮箱:hbthpc@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0层

邮编:710006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改建铁路咸铜、梅七线电气化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陕环评批复[2021]21号

2021年7月7日

2

关于产投集团蒲城县尧山镇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环评批复[2021]23号

2021年7月27日

3

关于澄城县王庄镇2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环评批复[2021]24号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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