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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信义 750 千伏变电站 3 号主变扩建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34
传 真:029-63916233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一层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信义 750 千伏变电站 3 号主变扩建工程
| 渭南市临渭区孝义镇 |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 国网(西安)环保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本期工程规模为:扩建 2100MVA 的主变 1 台,在 1 号、2 号主变低压侧各配置 1×120Mvar 的并联电容器,在 3 号主变低压侧配置 2×120Mvar 的并联电容器。 | (1)电磁环境:合理布局站内配电装置、尽量增加站内高压线对地距离,进一步减小变电站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2)大气:主要为施工期的影响,表现为施工扬尘;采取的措施: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经常进行清洗,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场地内及时清扫和定时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洒水;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 (3)声环境:①施工期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严格控制主要噪声源,使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②运行期的噪声:建设单位定期对站内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噪声的问题。 (4)水环境: ①施工期:对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经过沉砂处理循环利用,加强管理,防止无组织排放。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不外排。②运行期:依托站内已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 (5)固体废物:①施工期:在工程施工前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②运行期: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已有垃圾箱处理,并定期清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变电站的变压器附近设置事故集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变电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不在站内储存,由运营单位统一收集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禁止废旧蓄电池随意堆放,降低了对周围环境影响。 (6)生态: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建设,施工活动集中在变电站围墙内,本期扩建工程对站外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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