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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陕西延安安塞330kV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34
传 真:029-63916233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一层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陕西延安安塞330kV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 | 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沐浴村 |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期扩建2台主变,容量为2×360MVA,8回110kV出线间隔,新增35kV并联电容器2×2×30Mvar,新增35kV并联电抗器2×1×30Mvar。 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在开关站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需新征用地。 | (1)废污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前期工程的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清理。对其他施工场地的施工废水的排放加强管理,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经过沉砂处理回用。 (2)噪声 开关站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昼间进行,使之不会影响周围居民的夜间休息,如需要进行夜间施工时,需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取得同意后方进行施工,另外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 (3)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起来运至附近固定的场所存放,禁止随地堆放。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4)扬尘 对施工道路及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站内主要水保措施:碎石压盖、施工清洗凹槽、临时堆土密目网苫盖。 (1)废污水控制措施 开关站运行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地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本期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运行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不需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站内设置污油排蓄系统,设置事故集油池,变压器下铺设一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槽并与集油池相连,所有的油水混合物将渗过卵石层并通过排油槽到达集油池,在此过程卵石层起到冷却油的作用,不易发生火灾,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和处理,不会污染环境。 变电站的变压器附近设置事故集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变电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不在站内储存,由运营单位统一收集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禁止废旧蓄电池随意堆放,降低了对周围环境影响。 (3)噪声控制措施 本期采用低噪声设备,从设备声源上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主变间设置防火墙。 (4)电磁控制措施 选择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合理布置配电装置,在平面布置和构架、支架高度满足设计规程后,其电磁环境影响水平较常规布置变电站低,电磁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一次公示)和工程环境影响公示(二次公示)期间,项目报批前公示期间,均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