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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1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汉中元墩(杨家山)330千伏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3916234
传 真:029-63916233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一层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汉中元墩(杨家山)330千伏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 |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 |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 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汉中元墩(杨家山)330kV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在原开关站内预留场地新增2台容量为360 MVA主变压器(#1、#2主变压器)及各侧主变出线间隔,110kV出线12回,35kV并联电容2×2×30MVar。 | (1)施工期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和局部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逐渐降低。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并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大幅度的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 根据类比已运行的草滩330kV变电站,草滩330kV变电站四周厂界工频电磁场监测值及厂界断面展开工频电磁场监测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频率50Hz下,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 的限值要求。由此分析本工程元墩(杨家山)330kV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建成投运以后,其围墙外四周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很小。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及预测结果,本项目主变噪声源在四周厂界的贡献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中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噪声源在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贡献值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3)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需新征用地。汉中元墩(杨家山)330kV开关站前期已硬化,尽量减轻水土流失,最大限度降低生态影响。运行期,变电站内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理,不散排、乱排,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4)水环境 本期变电站扩建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量。 5)固体废物 本期变电站扩建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量。主变等设备在检修及更新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旧零部件,如蓄电池等,每次维护完成后,产生的危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运走处置,不在站内储存。事故状况下产生的废油排入事故油池,每次维护完成后,产生的危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运走处置,不在站内储存。 | 本项目报告书在三秦都市报、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网站、项目地现场进行过公示,信息公告有效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