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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陕西省火电机组1-3季度排放情况的公示
按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和原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环保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环保不达标小火电机组改造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煤电[2015]942号)要求,我厅对各市区上报的全省火电机组(含10万以下小火电)2019年1-3季度排放情况进行了统计,现予以公示,欢迎公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30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兼传真:029-63916193
三、电子邮箱(E-mail):shbzlc@shaanxi.gov.cn
四、通讯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十层陕西省生态厅排污许可管理处(7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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