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守护青山绿水――解读《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决定》

用制度守护青山绿水――解读《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决定》

时间: 2014-03-26 15: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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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省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决定》。《决定》从老百姓最关心的环保问题入手,不仅对本届政府任期内即2017年的环境保护指标进行了量化,并且还对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环境保护多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突出强调,同时,《决定》还从打造人居环境,统筹经济与环保,以及建立高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

 

    1、实事求是:用数字制定合理目标——2017年关中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以上

 

    此次出台的《决定》,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且在下大力气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为建设生态省份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全面建设美丽陕西提供了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决定》提出,到2017年,我省在改善大气、水、农村环保等多个方面的目标为:

    大气——关中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以上,西安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10%以上,其余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11.5%、12.9%、11.0%、12.9%。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渭河——渭河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标准,汉江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标准,丹江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农村环保——全省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7%,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比例达到17%,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建成4500个农村环保综合整治示范村;

    同时,目标还涉及到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危险废物、植树造林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等多个方面,并且均用数字进行了明确的细化。

 

    2、脚踏实地:“接地气”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关中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高目标需严要求来实现。《决定》中不仅列举了多项老百姓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还部署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将着力一一铲除影响美丽陕西建设的“绊脚石”。

    工厂企业对雾霾的催化作用是不容轻视的。为此,《决定》要求关中地区所有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特别是关中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同时,还应实施污染企业“退城入区”计划,建立雾霾观测预报预警机制,创建关中“环保模范城市群”,从而提升关中城市群大气环境质量。

    今年是“渭河三年水质变清”的收官之年,能否夺取最后的胜利,成败在此一举。针对渭河的环保部分,《决定》指出要严格执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政府区域治理责任,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管理考核,确保渭河入黄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按期实现水质三年基本变清的目标。同时,《决定》中还指出,要大力开展汉江、丹江的综合整治工作,从而深刻推动“一河两江”水质持续改善。

    一位村民曾说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其实,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不仅关系着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更为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开辟路径。《决定》指出,将建立和完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加快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同时,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利用,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目标。此外,应减少农药、化肥和农膜的使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并且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决定》还从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与辐射污染防治等多方面,提出了多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

 

    3、双管齐下:左手“经济”右手“环保”——以环境倒逼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这二者能否兼顾?”近年来,总有网友在网络上抛出这个问题。其实,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唇齿相依,完全可以并行不悖。

    此次出台的《决定》中,从优化区域发展布局,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倒逼发展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环保产业等多个角度切入,要求必须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目前,“利用倒逼机制,顺势而为”,已经成为了大家的共识。《决定》中指出要严格落实上大关小、等量淘汰政策,淘汰污染严重、能源资源消耗量大的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合理规划循环经济产业布局,重点建设关中循环产业带,汉中、安康、商洛循环经济产业核心聚集区和陕北能源化工循环经济基地等“一带三区一基地”。

    同时,要加快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编制全省清洁生产推行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依法对超标准、超总量,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开展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活动。

 

    4、以人为本:着力打造宜居环境——全力推进“三屏三带、三园一库”建设

 

    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提升人的生活品质,给人美的享受,让人心情愉悦,是幸福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良好的生态环境还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人才就业,带动资金、技术聚集,可以为企业生产提供丰富的资源,为永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构建绿色生态系统,打造宜居生态环境,是《决定》中的另一大亮点。《决定》要求需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以绿色企业、学校、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并加大天然林保护投入,全面实施“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全力推进“三屏三带、三园一库”建设,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加强秦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城乡水源地,加大人工湿地建设与天然湿地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应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

    与此同时,《决定》中也提出了积极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教育、倡导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内容,旨在全力打造宜居的环境。

 

    5、有规有矩:建立环境保护政策保障机制——陕南30%转移支付资金增量用于生态保护

 

    一个高效的环境保护政策保障机制,就如同电脑里面的“防火墙”,将环保工作中,各种危险,有害的因素,统统拒之门外。

    俗话说,“有责任,才能有担当”。《决定》指出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建立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机制,将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的改善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决定》中也指出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除了要积极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将评价结果应用到金融信贷、政府采购中,还要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消费鼓励政策,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不但要深入推进“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并且要完善差别电价、水价政策,实施绿色价格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特别是对高环境风险企事业单位实行强制性保险,严格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和环境绩效评估机制。

    同时,《决定》还指出各地还要把环境保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陕南三市要将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增量的30%用于生态建设和汉丹江水质保护。并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吸引民间资本和国外资金进入生态环保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行管理市场化。在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方面,将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乡镇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环境执法体系,乡镇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此外,《决定》中还要求的“强力推进环保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则是对“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最好诠释。

                        实习记者 王皓 记者 汪曼莉 通讯员 李静

 

 

 

 

(责任编辑: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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