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 》的通知(有效)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2023 年版)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1日
(12-22〔2023〕11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2023 年版)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1日
(12-22〔202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