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华州区2023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方案意见的通知
陕环执法函〔2024〕34号
来源:执法总队 发布时间:2024-02-05 公文时效: 【字体:大 中 小】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以及《2023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我厅对你局报送的《华州区2023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经征求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并充分研究讨论,现对华州区问题整改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请你局督促华州区严格按照通报要求的“三个导向、四个明确”要求(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明确整改措施、目标、时限及负责部门和责任人),直击问题关键,制定整改方案,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问题监管到位、整改到位、解决到位。
二、问题反馈后华州区是否进行举一反三拉网排查及核查,通报问题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其他环境问题,初期坝未收集渗滤液总量及水质是否计量和监测,特殊天气企业是否采取了环境应急措施,渗滤液是否长期直排河道,请华州区进一步核实说明。
三、对于通报的尾矿库上坝道路无水土保持方案问题,请你区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核实并制定整改措施,可一并制定该问题整改方案。
四、请你局对华州区重新修订的整改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同时重点关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反馈问题,加强监管督促,保证问题整改持续跟进,行业监管持续发力。
问题整改方案修改完善后,请报省厅审核后实施。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