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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通报2023年新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的函

陕环辐射函〔2024〕2号

来源:辐射处      发布时间:2024-01-10     公文时效:     【字体:

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3年我厅审查了志丹县宇星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家单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资料,认为满足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的各项条件,向其颁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函告贵单位(见附件)。

 

附件:陕环辐射函〔2024〕2号 附件.doc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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