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4-01-18 公文时效: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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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法治轨道贯通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各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厅党组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全厅突出位置,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相关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解读学习新修订的《黄河保护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开展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年厅党组会、厅务会专题研究相关事项9次。通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授课辅导、向厅机关干部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二)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积极配合立法工作。认真谋划未来五年立法规划,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开展《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工作,两部地方性法规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不断提高标准制定“质”与“量”。发布《焦油渣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综合评估指南》等8项标准,《煤制甲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3项标准完成初审程序;《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等27项标准正在抓紧编制中。
三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湿地保护法、秦岭保护条例等专项执法检查,主动接受监督。
(三)强化法治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持续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权限调整情况,将固体废物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及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全年对202项执法事项进行法制审核,纠正问题6项,有效降低行政执法法律风险。
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认定、合法性审核程序、有效期及备案要求等方面予以细化,全年共对29件出台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向省政府依法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对4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废止3件,修改6件。
三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厅公文系统中增加“公平性竞争审查”必选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年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文件4份。
(四)加大“放管服”力度,依法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
一是统筹整体推进。研究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提出5大项20条具体措施,每月调度并按时向省营商办报送工作进展。在厅网站首页设置“营商环境突破年”专栏,加大对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的宣传报道,我厅压缩环评审批时间的做法受到一德书记批示肯定。
二是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工作方案》,规范开展危废经营许可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依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省级承办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实现“网办”。
三是实施清单化管理。编制我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对全省办理要素进行统一;梳理形成30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编制《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更新公开1000多项具体内容。
(五)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保持执法力度。组织开展“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累计组织开展42项(次)涉气、涉水、涉土专项执法检查,发布“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典型案例13起。全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64万余人(次),检查企业6.81万余家(次),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案3163家,处罚金额2.89亿元。
二是推行柔性执法。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将不予处罚情形升级至2.0版,明确轻微不罚具体标准,扩充首违不罚事项,切实减少企业经济负担,降低经营成本。2023年,全省减免生态环境行政处罚96次,涉及金额745万元。
三是实施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出台《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对2198家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评价,按照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六)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高质量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和领导批示,对49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全年全省共受理环境投诉举报8223件,现已办结8032件,办结率97.7%。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落实,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形成“1+4+X”的制度体系,全年全省生态损害赔偿结案77件,赔偿金额5161万元。
(七)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依法治理氛围。
一是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全面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赴关中各市就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2000多名基层干部参加讲座,增强了落实环境法律职责和齐心协力解决大气环境问题的责任意识。组织对新出台的《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进行宣传普及,对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进行逐条梳理,建立厅内任务分工台账,确保法律贯彻执行。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积极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大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对省内部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近300人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讲,组织各市对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法律责任培训499家(次),对重点排污企业和近2年来有违法记录的425家企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新媒体平台持续推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读内容百余条,制作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动漫,在各类线上平台进行投放;全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六进”活动385场,发放宣传资料5.78万余份,持续提升企业和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厅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行政审批事项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工作效率有待加强。二是执法监管能力亟需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逐步从以传统的工业生产领域为主,扩展到了地下水、土壤、农业面源、移动源以及气候变化等领域,监管范围不断拓展,新领域执法依据不足,手段能力欠缺。三是督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力度不够,创新性普法方面存在短板,一定程度影响了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依法治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
(二)完善生态环保领域法规标准体系。
积极开展《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出台《煤制甲醇行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半焦(兰炭)行业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等地方标准。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政策文件合法有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环境监管模式,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继续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加强司法联动,有效构建环境违法犯罪民事、行政、刑事三责同追的立体惩防体系。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贯穿始终。积极宣扬先进示范,及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典型案例。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动全社会自觉守法。
中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