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水处 发布时间:2022-06-27 公文时效: 【字体:大 中 小】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美丽中国、美丽陕西建设,进一步深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我厅制定了《2022年陕西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高小淇 029-63916201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陕西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集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美丽中国、美丽陕西建设,打好碧水保卫战,实现河湖“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目标 。参照《关于印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671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厅组织开展2022年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为推动工作落实,制订本方案。
一、征集基本条件
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是指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系统解决当地水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问题,或保护当地优良生态环境不退化,使河湖保持或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丽景象,让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本方案所称河湖,可以是完整的河湖,也可以是河湖具备一定生态完整性的河段或湖区,包括已实现“长制久清”的城市黑臭水体。相关河湖原则上应设有省控及以上监测断面(点位),城市黑臭水体除外。
(一)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水资源方面: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保障,具有稳定的补给水源(含再生水),水的流动性较好(或水文过程与当地自然条件契合度高),稳定实现“有河有水”。
2.水生态方面:河湖水生态系统良好,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生态环境功能得到维持或恢复,水生植被覆盖率达到适宜水平,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稳定实现“有鱼有草”。
3.水环境方面:河湖水环境优美,河湖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河湖水质实现根本好转或水质稳定达到优良,能够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亲水等需求,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稳定实现“人水和谐”。
(二)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应突出以下要求
1、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应突出体现近年来治理前后的变化情况,如通过加强再生水利用、合理调蓄等措施,生态流量得到保障;通过恢复水生生境,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通过排污口整治、河道综合治理等措施,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等。
2、关中地区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侧重水生态环境的综合提升;陕北地区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侧重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障;陕南地区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侧重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
二、征集工作流程
(一)5月下旬,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启动征集工作;
(二)6月底前,各市(区)报送符合基本条件的优秀案例,一个城市每次报送数量不超过2个;跨行政区域的河湖经协商后,可由流域内相关地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报送;
(三)7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全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媒体平台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投票等方式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结果,对确定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进行集中展示。
三、申报材料要求
应客观、真实地反映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工作举措,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示范性。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等方面(或其中特别突出的某一方面)治理成效,着重对比治理前后河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的重要变化。
(二)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制度政策和长效机制等,以及对周边和上下游河湖区域等形成良好促进效果。
(三)申报材料形式及要求:治理前后对比的代表性图片(不超过10组,大小不低于1MB)、3-5分钟视频短片和概括性文字说明材料(不超过1200字),文字材料应突出重点和特色,尽可能使用量化数据。
四、案例宣传展示
(一)推出专栏
在生态环境厅“一网双微”及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官网、主要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将征集的全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集中展出,让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治理成效、河湖之美,让各地“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各市(区)可按照“边征集、边展示”的方式,征集过程中即可对本级行政区域内征集到的优秀案例进行展示。
(二)集中发布
10月底前,发布我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相关新闻通稿,制作系列影音、文字材料,组织重点新闻媒体和网站予以刊发和报道。
五、其他有关事项
近三年发生生态环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大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的河湖,不得申报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对展示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如出现河湖断流干涸、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情况,公众可通过“12369”等举报热线反映问题或投诉。经核实,如问题属实,将不再作为优秀案例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