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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督导帮扶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函

陕环函〔2022〕300号

来源:辐射处      发布时间:2022-09-05     公文时效:     【字体: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
督导帮扶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函

 

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接到《关于印发<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督导帮扶报告>的函》后,我厅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方案随函报送,请审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3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督导
帮扶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督导帮扶报告>的函》反馈的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核安全观,督促市生态环境部门和涉及企业分析查找原因,狠抓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关于省生态环境部门问题整改措施

(一)省级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隐患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措施不严,部分单位隐患整改效果不好的问题。

按照厅主要领导和分管厅领导批示,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20〕215号)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20〕36号)要求,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积极落实整改。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对全省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全省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布置落实问题整改。二是突出整改落实。制定《2022年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检查通知》和《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严格对标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逐一核查,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三是强化监管、执法。杜绝检查工作出现“上热下冷”走过场现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限时完成问题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项目、内容、要求、措施、时限等落实到位,确保辐射安全可管、可控。四是积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计划9月份开展一次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盲演”,以检验市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响应速度及处置能力。

(二)对市生态环境部门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的督导帮扶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现场帮扶。以现场执法检查和“手把手教执法、送服务下基层”的方式,对全省所有市区进行全覆盖,组织市、县级监管人员和部分企业管理层,采取座谈交流,现场指导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围绕辐射安全管理与防护设施运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隐患自查及“放管服”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等困扰基层和企业的重、难点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手把手指导。二是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对2020年、2021年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135家企业439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求省、市、县三级监管、执法部门进行“回头看”,对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帮扶,消除潜在的辐射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培训力度。统一协调全省监管、执法力量,计划在全省遴选辐射安全监管、执法业务骨干人员40名,依托西安交通大学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脱产培训。

(三)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核预警点实时空气γ剂量率,2022年1月份数据报送率较低,未能及时发现异常和按要求开展调查等相关工作的问题。

经查,中核陕西铀浓缩自动站为我省省控核预警点自动站,2021年省辐射站申请省财政资金对该站进行更换老旧设备、软件系统升级等改造,当年底该站点硬件设备改造完成,由于疫情管控,软件升级工作被迫暂时中止,因新硬件与老软件不兼容,导致该站点间断性出现无法上传数据、上传数据传输丢包等现象。

针对以上情况,省辐射站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克服疫情带来的诸多不便,组织骨干力量加班加点,于今年2月份完成软件升级改造工作,目前数据网络传输运行调试均满足正常工作需要,该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现已全部完成,数据获取恢复正常,该站点从2月份以后数据获取率每月均达到99%-100%。

今后,我厅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自动站的日常维护、月巡检、期间核查、检定等工作,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保障辐射环境质量实时连续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二、关于市生态环境部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部分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经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中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辐射许可证注销,但该公司名下4枚铯-137放射源仍在系统账上留存,尚未送贮或转出。该公司于2014年8月取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陕环辐证〔A0003〕),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4枚Ⅴ类放射源。该公司于2016年10月整体搬迁至江苏省无锡市,4枚放射源随迁并存放于其无锡源库。2017年2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在未严格审核其放射源台账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手续。期间,我厅就有关情况以电话方式及时向贵站进行了汇报。此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省部分市监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相关业务水平不高,执行法律、法规随意性较大,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部分企业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核安全文化宣贯不到位,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4枚放射源现已被陕西省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收贮,并出具放射源收贮证明,由于该企业许可证已注销,正在协商行政许可部门进行台账清零工作。我厅针对此问题的发生,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监管部门严格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便携式X射线装置监督检查工作,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检查内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部分监督检查人员专业技术、监管能力不足,监督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

为解决我省市县级辐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专业技术、监管能力不足、监督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自2021年10月以来,我厅组织监管、执法、监测人员,对全省12个市(区)和部分区、县共计200余名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教学,从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执法、监测等方面进行“手把手教执法”现场培训。另外,我厅还计划委托院校举办监管人员脱产学习培训班,以提高辐射监管队伍能力素质,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三)市及以下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监管人员未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问题。

我厅已责成汉中、铜川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存在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建立连续有效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目前汉中市局下设的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5名工作人员和铜川市局下设的市辐射固废站7名工作人员均已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区县(市支队)由于资金不足,辐射监管人员尚未开展个人剂量监测,下一步继续督促区县(市支队)争取资金支持,实现全市辐射监管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全覆盖。

(四)部分市生态环境部门辐射环境监测能力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仅取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交办7项辐射环境监测项目资质中的3项,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尚未取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交办辐射环境监测项目资质,监测能力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问题。

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水平,确保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提高对全省生态环境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服务水平,依据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我厅印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估指南(试行)》,把辐射环境监测纳入考核评估,重点考核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及辐射环境监测机构(部门)实验场所、人员能力、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已开始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和辐射安全监管要求,配备监管、监测人员及仪器设备防护用品,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积极筹备资质认证等工作,力争持证上岗。目前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已安排3人进行辐射环境监测上岗证考核,并取得上岗证,正在积极向市编委申请增加人员编制,加强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取得辐射环境监测项目资质。

三、关于核技术利用单位的问题

针对贵站检查督导帮扶中反馈的我省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放射性废物管理混乱、辐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从业人员辐射安全防护知识、能力难以满足岗位要求、辐射环境监测设备不满足要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放射源监控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整改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各有关核技术利用单位立行立改。

(一)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整改情况。该医院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组织召开了该单位辐射安全管理专项工作会议,督促其全面加强辐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其整改工作已于6月22日完成,且通过雁塔分局现场确认。

(二)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该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要求,重新规定了场所值班检查流程,并将辐射场所防护栏备用钥匙一套交值班经理处保存,保证24小时可以进入场所巡检,在生料配料站、石灰石皮带处增加监控镜头三处,对放射源进行监控,并制作放射源源码卡张贴在放射源安装位置。

(三)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情况。该企业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了在线分析仪监控的扩容升级,监控视频保存时间可达一个月以上,同时将偏转监控纠正;于2022年7月8日完成了合同签订,委托第三方对《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按照要求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四)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三二O一医院核整改情况。该医院核医学科对科室人员进行了辐射安全知识培训,并针对个人剂量计的佩戴方法进行了讲解,检查配备全院放射诊疗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为避免造成无设备导致表面沾污记录缺失的情况,对设备分批次送检;加强病区管理,对注射放性药物病人加强教育,向患者、探视者、家属发放辐射安全防护告知书,患者注射放射性药物后在病区进行集中管理,避免对公共区域公众带来不正当照射。

四、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以此次检查评估为契机,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树牢“两个确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国核安全观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核安全政治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和“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核安全精神,认真落实核与方式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两手抓、两不误”。

(二)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此次检查督导帮扶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对照法规标准,严查细抠,结合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从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逐条逐项拉单挂账,明确时限,整改销号。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统筹考虑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压实核技术利用单位核与辐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加强辐射安全管理骨干力量的培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配齐仪器设备,不断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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