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 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来源: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15 公文时效: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征集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
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各高等学校、各相关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陕西省全面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壮大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力量,发挥理论宣讲的精神引领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素养。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决定组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并面向全省征集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成员,请认真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学术修养,能认真、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
(二)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深刻领会,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历史和陕西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史,熟悉中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三)热心宣讲工作,关心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具备一定的宣讲或授课经验,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宣讲工作。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行业、学术资深专家除外),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外出宣讲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等不良记录。
二、征集范围
(一)人员范围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校、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企业人员。
(二)专业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物学、环境法学、经济学、理论宣传、志愿服务、文化教育等相关领域,主要涉及以下宣讲内容: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理论体系;
2.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和成效;
3.中省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
4.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解读;
5.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技术创新等解读;宣讲与公众息息相关的生态环保知识、践行绿色生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生动实践。
三、征集方式
(一)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成员采取遴选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遴选推荐应如实填写《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1),并由推荐单位审定盖章后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
(二)个人自荐应如实填写《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2)。
(三)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成员征集推荐表、申请表电子版材料请至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栏目进行下载。
请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推荐表、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twmxjt@163.com
陕环函〔2022〕150号 关于征集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附件.docx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 陕西省教育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