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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现场调研并形成典型案例

来源: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2021-8-4 8:59:33      【字体: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的规定,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第1号文印发《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自指南发布一年内,重点监管单位以厂区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省厅随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培训,定期开展工作调度。

为更好掌握各市工作进度,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7月27日至30日,省厅土壤处组织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省环科院、省监测站专家成立调研组,赴宝鸡、汉中两市对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石油专用管分公司宝鸡工厂、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了实地调研和技术指导。

调研组会同两市生态环境部门土壤环境管理人员对3家企业的重点场所、重点设施以及所采取的土壤污染预防措施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调查,对企业隐患排查报告中现有措施有效性论证、土壤污染隐患点确定与整改方案制定等进行了充分讨论论证和技术交流指导。本次调研后,省厅土壤处将协同相关技术支撑单位梳理总结现场实际,形成若干典型案例,以更有效指导各市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与自行监测、落实整改措施,稳步推动我省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部、省相关工作部署得以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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