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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4 11:49:21      【字体: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7月22日至8月20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铜川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1月18日向铜川市反馈了督察报告。铜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在深入剖析、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铜川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铜川市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把责任扛在肩、抓在手。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督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本区县、本部门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实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包抓领导、责任部门,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

《整改方案》明确,全面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4方面问题,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与美丽铜川建设有效衔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完成中央和省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着眼常态长效,坚持举一反三,巩固形成制度规范,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立体化的治理体系,形成自上而下的治理层级,涵盖行政监管、市场机制与公众参与等多维度,形成多主体治理合力。

《整改方案》共涉及铜川市26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验收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确定了七个方面主要措施。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铜川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市级各部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系统学习、全面把握、深刻领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的要求,夯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全面整改督察反馈问题。落实《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从严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常态化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查检查及验收销号等工作。注重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反馈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补齐制度短板,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

三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挖掘煤电机组潜力,优化供热运行模式,加快建设南北市区集中供热管网。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优化路网布局,加大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210国道东过境线项目,引导分流210国道、川柳路过境货车上高速,减轻过境车辆交通污染影响;加快提升铜川市煤炭、电力、水泥等行业以及年大宗货物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企业清洁运输比例。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对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比对项目选址与环境敏感区域分布,提出选址选线等优化建议,守牢生态“底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和美丽河湖创建,全面开展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扎实做好“双碳”工作,支持火电、水泥等重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技术创新及试点应用,推进陶瓷、岩棉行业清洁能源替代及深度治理,力促煤矿瓦斯利用项目建设投运。

四是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夏治臭氧冬治霾,严格执行“75311”指挥调度机制,深化区域协同治理和联防联控,统筹推进各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细颗粒物PM2.5、PM10和臭氧防治为重点,加强颗粒物、氮氧化物和VOCs协同管控,强化“五源共治”,大力优化产业、能源、供热、运输结构,持续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下大力气整治道路工地扬尘污染,严防面源污染,全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和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推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五是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以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水环境排查整治,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加快实施汛期污染治理重点工程,解决好污水厂汛期污水溢流问题,确保岔口出市断面水质提质进位。充分利用好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再生水和矿井水综合利用,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做好水源地上游企业日常监管,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管控,全力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六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巩固铜川市无受污染耕地成效,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做好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坚持生产矿山企业治理抓监管、促规范,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抓引导、出实效,以绿色矿山为引领,有序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积极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收集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智慧化管理。

七是不断健全完善环境治理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正面清单管理、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制度机制,强化科技手段运用,解决企业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问题线索通报反馈、信息共享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凝聚共治共享强大合力。

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把责任扛在肩、抓在手。铜川市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督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本区县、本部门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实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包抓领导、责任部门,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加强跟踪督办,定期开展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采取约谈、督办等方式,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责任单位要强化整改措施,加快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验收单位要督促指导整改工作,抓好验收销号。铜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各区县要加大现场督办力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反馈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问责处理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要强化对整改工作督导,对存在整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等方式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舆论引导,为推进整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铜川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从治理到制度化约束,从整改到常态化管理,拿出系统解决方案,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奋力谱写铜川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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