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4-10-23 16:39:19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厅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的企业、2023年度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其有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共4328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为:A级819家,B级3137家,C级293家,D级79家(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2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