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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来源:宣教处      发布时间:2024-12-31 15:47:48      【字体:

12月30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庞涛先生、副处长闫阳先生,介绍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女士主持。

葛晗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

去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将“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与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并列,作为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安排部署,为我们做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治理,扎实推进陕南硫铁矿水质污染专项整治,部门企业联动,试点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强化风险管控,重点防控新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严格执法监管,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庞涛先生、副处长闫阳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下面,先请庞涛处长作介绍。

庞  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对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我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有关工作情况。

2024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固体废物“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主线,突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重点任务,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严守“一废一品一库一重”(即:危险废物、化学品、尾矿库、重金属)环境风险底线,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陕南硫铁矿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以介绍:

一、坚持系统治理,陕南硫铁矿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

一是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监测显示,2024年1-12月,白河县5个预警监测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汉江出省断面水质为Ⅱ类,水质为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水质安全。生态环境部评估显示:白河县硫铁矿治理区域水质断面污染物浓度大幅度下降,监测断面水质持续改善,流域浮游植物多样性由治理前的“较差”提升为目前的“较丰富”,底栖动物多样性改善明显,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高,“磺水”河段总距离由56公里缩短至20公里,治理成效稳步提升。

二是白河硫铁矿治理提速冲刺。截至目前,已完成7处矿点治理,封堵矿硐203个,安全贮渣约117.17万立方米,生态修复3.6万平方米,修建运渣及施工道路27公里。剩余5处矿点治理工程加速实施,科普教育示范基地、酸性废水应急处置工程已经完成建设,水生态跟踪监测项目持续推进,已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三是“举一反三”整治系统推进。积极推动《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汉中市略阳县、商洛市镇安县已完成先行试点项目建设,汉中市西乡县、镇巴县,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商洛市丹凤县等区域治理项目正在有序实施,《规划》第一阶段治理任务加快推进。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系列地方标准全部成功立项,目前标准编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强化多措并举,“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部门联动推进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定期调度推进。会同省工信、住建、农业等部门开展现场调研,推动西安、咸阳和神木市19个“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顺利推进,4个“无废细胞”创建取得积极进展。2024年前三季度,西安、咸阳、神木市按计划已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四大体系任务清单34项、已建设垃圾焚烧、农业废弃物利用等重点工程项目19个,创建“无废工厂”等“无废细胞”共计490个。

二是典型引领试点推动。2024年7月,我厅组织西安、宝鸡、咸阳、神木四市相关人员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赴广东、浙江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调研成果,高水平推动相关地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国能、中化等所属在陕企业开展“无废集团”建设试点,推动煤矸石、粉煤灰等煤基固废综合利用。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公布我省3个固体废物项目入选国家2023年“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指导西安、咸阳、神木市开展3.30“国际无废日”主题宣传活动。在今年全省“六五环境日”主场宣传活动中,展示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成效。

三、紧盯风险管控,新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控取得新成果

一是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按照《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强化风险管控,对7家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运用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第二轮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国务院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编制《2024年陕西省第一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新污染物监测与风险评估,为我省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

二是全面落实履约行动要求。今年5月,召集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工信厅等11个部门,召开了全省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联席会议,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全面落实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中各项履约行动要求,我厅制定印发了《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陕西省落实方案》。

三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建立并落实定期调度机制,截至目前,委托技术单位核算涉重金属西安市新建项目2个,全省调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支持西安市企业发展。核查5个重点重金属关停项目,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推动实施《陕西省涉铊污染防控方案》,印发《关于开展涉铊、锑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涉铊、涉锑污染源排查清单。

四、严格依法监管,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取得新成绩

一是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截至目前,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202万吨,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214家,总经营能力1037万吨/年。我厅审批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入500余项,转入联单9000余份,转入危险废物约25万吨;跨省转出390项,转出联单6000余份,转出危险废物约19万吨。全省19座医疗废物常规处置设施,24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日处置能力1987.2吨,能够满足紧急情况下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要求。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的审核,不同意外省转入工业固体废物15批532万吨,严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假借利用名义向我省跨省转移。

二是开展危险废物执法检查。组织实施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截至目前,已对全省1411家企业开展规范化评估,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APP中的“规范化评估子系统”记录排查整治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137家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已全部排查完毕,正在督促企业开展问题整改。

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制度建设。召开全省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座谈会,印发我省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有效防范化解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在我厅网站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强化尾矿库环境安全监管。强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及时精准有效动态调整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清单。以汛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部署并扎实做好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尾矿库环境监管专项督导帮扶,落实一、二、三级尾矿库抽查比例,开展专项督导帮扶。针对督导帮扶和生态环境部长江、黄河流域局检查反馈问题,印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市(区)有序推进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五是大力提升固体废物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指导各市(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向社会发布2023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信息。会同省工信、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赴西安、咸阳、榆林、延安、汉中市调研了解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积极探索煤基固废、粉煤灰等一般大宗固废利用途径。

六是扎实推动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我厅印发《关于大型环保设施设备摸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规范废弃设备及消费品回收利用处理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废电器、报废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电动汽车废动力电池、废光伏组件、废风机叶片等六类废弃设备及消费品拆解处理活动环境污染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推动“两新”工作,配合省发改委制定《陕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配合省消防总队制定我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会同省商务厅印发《陕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配合省工信厅印发《陕西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两新”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信心、毫不懈怠、持续用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政治任务,持续推动我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实际行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不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大力加强尾矿库环境监管,高标准建设好西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美丽陕西建设贡献力量。

葛晗梅:

感谢庞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的名称。

中国环境报记者:

2024年,我省以白河县硫铁矿为重点的陕南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请问,今年都开展了哪些工作,2025年还有什么新的举措?

闫  阳:

谢谢您的提问,由我来介绍有关工作情况。2024年,我们始终坚持科学治理、系统治理,持续落实驻场督办、定期调度、联合审查、动态评估等工作机制,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加速推进,“举一反三”整治有序实施。

(一)始终坚持科学治理。坚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改善”的原则,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治理,不断探索和尝试适用的治理技术,在试点示范涌水矿硐封堵新材料新技术、废石贮存场矿石微表面钝化、深床离子酸性废水应急处理等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针对陕南矿区复杂的地形条件,又在安康市白河县硫铁矿区黑虎垭矿点实施废渣原址异位分层阻化试点项目,在汉中市镇巴县兴隆镇硫铁矿区实施废渣微生物法治理试点项目,目前试点项目正在有序实施。

(二)积极制定相关标准。在4年多来白河县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一边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新的治理技术,一边注重总结治理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做法和技术成果,积极推进8个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其中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系列地方标准《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共7项(包括通则、调查评价、环境监测、分区风险评估及防控、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矿硐勘查技术、废弃矿硐封堵技术),已于2024年5月报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成功立项,目前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和专家初审;另外一项地方标准《涉金属矿山废弃矿硐污染治理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经我厅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批。以上8个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省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及成效评估工作。

(三)整治成效明显。今年以来,部省领导及我厅领导先后多次赴治理现场调研督导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工作,有力推进治理进程,同步指导推动“举一反三”综合整治。生态环境部委托技术团队从2022年以来持续对白河县硫铁矿区每半年治理情况开展综合整治成效评估,评估显示:治理区域水质断面污染物浓度大幅度下降,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高,“磺水”河段距离大幅度缩短,治理成效稳步提升。监测数据显示,白河县5个预警监测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汉江出省断面水质为优,水质安全。

(四)有序推进“举一反三”。积极推动《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汉中市略阳县长沟、寺沟硫铁矿,商洛市镇安县月西沟硫铁矿先行治理试点项目已完成。汉中市西乡县、镇巴县,安康市紫阳县、汉滨区,商洛市丹凤县等区域优先整治项目正在有序实施。镇巴县兴隆镇历史遗留废渣微生物法治理试点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省级专项资金已下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当前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已进入攻坚冲刺的决胜阶段,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科学制定2025年度治理任务计划清单,加速推进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圆满收官,同时有序推动“举一反三”专项整治。

(一)全面推进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圆满收官。一是制定并实施年度治理计划。科学制定2025年治理任务计划清单,加快实施治理工程,力争2025年上半年完成废石贮存场封场和各项治理工程。二是启动实施整体评估。按照《陕南硫铁矿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有序开展工程验收,启动实施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治理工作整体评估,科学评价治理工作及成效。三是全面总结治理工作。加快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编审报批工作进度,2025年发布系列标准,为指导我省历史遗留涉金属矿产开发污染治理提供有效支撑,为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探索提供陕西经验和有益借鉴。同时,系统整理治理工作档案资料。

(二)有序推动“举一反三”综合整治。指导涉及的相关市县积极推动《规划》实施,加快推进《规划》第一阶段(2025年)整治任务中已实施的汉中市西乡县、镇巴县,安康市紫阳县、汉滨区,商洛市丹凤县等区域治理任务完成。扎实推进镇巴县兴隆镇历史遗留废渣微生物法治理试点项目早日实施见效,形成技术成果。督导相关市县科学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按计划有序启动实施《规划》明确的治理项目,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葛晗梅:

谢谢闫处长的介绍,请继续提问。

生态环境周刊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和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工作情况。

庞  涛:

谢谢您的提问。按照生态环境部整体工作安排,我省认真部署并推动了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和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相关工作。

(一)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为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规范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环境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2024年2月印发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省积极行动,科学制定方案,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邀请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专家对全省相关工作业务人员开展了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APP“自行利用处置专项子系统”使用专项培训,为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打好基础。我们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有效结合,规范化评估企业1411家,扎实部署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对危险废物自利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利用、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和物理化学处置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省137家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已全部排查完毕,正在督促企业开展问题整改。

通过专项行动,全省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对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掌握和守法意识明显提升,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制度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对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我省是资源大省、能源大省,是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煤炭产量居全国第三,火电装机容量位居全国前列,与此同时也面临着煤矸石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量高、堆存量大等问题。为全面摸清我省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底数,建立全省基础信息数据库,我厅扎实开展了全省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工作。一是严密部署推动。按照生态环境部安排部署,2024年11月,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的通知,明确在全省排查范围为:正规堆存场所重点排查堆存量在5万吨以上(含5万吨,下同)的尾矿库、矸石场、粉煤灰堆场、冶炼废渣堆场、炉渣堆场、脱硫石膏库、气化渣堆场等典型大宗工业固废的贮存设施和全部一般工业固废填埋设施;非正规堆存场所排查重点梳理堆存量在5万吨以上或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典型大宗工业固废非正规堆存场所信息,以便更加全面、准确掌握全省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有关情况。二是强化技术支撑。采取网上培训的方式,开展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手机APP应用程序“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子系统”功能操作培训;编制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工作常见问题解答手册,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认真深入排查。督导各市(区)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在收集整理现有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数据的基础上,采用卫星遥感、现场排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排查各类正规或非正规堆场,建立工业固废堆存场所位置、工业固废种类、规模、堆存量等信息台账。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排查工作,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全省典型大宗工业固废正规堆存场所信息录入及审核,6月底前完成全省典型大宗工业固废非正规堆存场所信息录入及审核,同时大力推进工业固废堆场污染防控监管工作。

葛晗梅:

谢谢庞处长的介绍。今天的发布会是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举办的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支持。在2025年即将到来之际,祝愿各位媒体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并继续关心关注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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