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意见的通告
为提高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本省执法工作实践,我厅对《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7月26日。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赵志勇
联系电话:029-63916215
传真号码:029-63916251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楼7楼118号
邮政编码:7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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