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半焦(兰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订)》(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好地为半焦(兰炭)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我厅对2008年出台的地方标准《兰炭行业 清洁生产标准》(DB 61/T 423-2008)进行了修订,修订为《半焦(兰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厅,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半焦(兰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订)》(征求意见稿)
2.《半焦(兰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编制说明
联系人: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王珍
电话:(029)85429518
传真:(029)85429508
邮箱:767589665@qq.com
地 址:西安市西影路112号环保大厦
邮编: 710054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0日
【意见征集结果】
2022年5月2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发布关于征求地方标准《半焦(兰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意见的通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我中心收到13家单位反馈的修改意见44条。其中,采纳意见16条,占36.4%,部分采纳意见2条,占比4.5%不采纳意见26条,占比59.1%。未采纳意见主要因为与现行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和实际工作内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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