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地方标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陕环办函〔2018〕54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神木市、府谷县环保局,厅直系统有关处室(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省厅决定对《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修订。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发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5月25日前反馈至省厅科技标准处。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省环保厅网站“政民互动-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省厅科技标准处 康忠义
电 话:(029)63916212 传真:(029)63916215
联系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郭 巍
电 话:(029)85365512 传真:(029)85365558
邮箱:1159018090@qq.com
地 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3099号
邮 编:710006
附件: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陕环办函〔2018〕54号(附件1:黄河流域征求意见稿).pdf
2.《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陕环办函〔2018〕54号(附件2:黄河流域征求意见稿).pdf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意见征集结果】
到意见征集期满,我厅收到17条意见建议,采纳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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