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辐射处 发布时间:2020-12-31 公文时效:有效 【字体:大 中 小】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的请示(测井公司〔2020〕26号)收悉。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李剑浩”变更为“金明权”,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编号为陕环辐审〔2020〕34号,其他内容不作改变。许可证编号为:陕环辐证〔00020〕,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1日。
接到此函后,请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属地生态环境局。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