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闻发言人暨新媒体管理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17 公文时效:有效 【字体:大 中 小】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神木市、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新闻发布、政务新媒体宣传工作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推动落实“六保”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培训计划》(陕环办发〔2020〕55号)通知安排,省厅决定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新闻发言人暨新媒体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20年9月16-18日,16日下午3点前报到。(培训安排16日下午3点出发赴西部网开展新媒体平台考察实地教学,故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请在16日下午2点40前报到完毕)。
地 点:西安市皇后大酒店(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路45号 电话029-88136666)
二、参加人员
各市(区)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或分管宣教工作的副局长,宣教科科长、宣教中心主任,及新媒体工作人员1-2名(包含1名《生态陕西》APP指定更新维护人员,请携带笔记本电脑以方便现场实操)。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发布工作要点及案例教学、新媒体技术应用与管理、舆论引导及《生态陕西》APP地市内容发布、实地教学等。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区)统一报名,将参会回执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4日12时(星期一)前传真至省厅宣教中心,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shbxjzx@126.com。
2、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由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其他费用由省厅承担。请参会人员自备学习用品。
3、参会选调单位应确保人员报到时无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且14天内无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旅行史。请参会人员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4、联系人及电话:
省厅宣教处 张殿程029-63916245 ;
省厅宣教中心 韩丽荣 029-85429299(传真)
附件: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新闻发言人暨新媒体管理专题培训
班报名回执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附件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新闻发言人暨新媒体管理
专题培训班参会回执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 | 职务 | 手机 |
会议安排标准间;若有特殊餐饮习惯请备注说明。